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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知道嗎?

亞佛加厥-分子說

碰撞理論

一、碰撞學說

  1. 任何化學反應的發生,反應物粒子間必須互相接觸碰撞,使反應得以進行並產生生成物
  2. 例:一氧化氮分子必須與臭氧分子碰撞,才能形成二氧化氮與氧分子。
    反應式:NO(g) + O3(g) → NO2(g) + O2(g)

二、有效碰撞

  1. 定義:能發生反應的碰撞稱為有效碰撞,其頻率會影響反應速率
    【註】不會發生反應的碰撞,稱為無效碰撞,化學反應速率的快慢取決於有效碰撞的頻率高低
  2. 條件:
    • 反應物粒子必須具有足夠的能量
      1. 化學反應過程中,為了打斷鍵結使原子重新排列形成新的分子,故相互碰撞的反應粒子必須擁有足夠的能量,反應才有可能進行。
      2. 進行反應所需的最低能量稱為低限能
      3. 定溫下,每個反應物粒子所具有的動能不盡相同,只有動能超過低限能的粒子,有效碰撞才可能發生

        【註】溫度升高時,粒子的平均動能增加,超越低限能的粒子數變多,反應速率變快。
      4. 不同反應的低限能不相同
    • 反應物粒子必須具有適當的碰撞位向
      反應物粒子必須碰撞到化學鍵生成或斷裂的位置,才是適當的位置和方向,有利於反應的發生。
      例:氯原子(Cl)與亞硝醯氯(NOCl)反應生成一氧化氮(NO)和氯氣(Cl2)。

【註】:碰撞學說強調「要碰撞才可能反應」;有效碰撞還必須同時符合「能量足夠」與「位向正確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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